【逃犯條例】葉劉:回歸前無時間處理與內地移交安排 樂見政府提解決方法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5/03 19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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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。(資料圖片)

立法會法律顧問就《逃犯條例》修訂去信保安局,要求當局澄清,為何當年訂立法例時表明,會草擬新例處理與內地引渡安排,現卻改以修例進行,更稱舊有安排不可行(詳見: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 要求澄清立法原意)。曾任保安局局長、新民黨葉劉淑儀解釋,《移交逃犯》條例是回歸前通過,由於當時沒有時間與中央政府討論,回歸後移交逃犯至內地的安排,才一直存有漏洞。

葉劉淑儀表示,1996年香港回歸祖國前,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曾討論,要將甚麼英國法律本地化,於是《移交逃犯》條例在回歸前就由英政府提出條例草案,並獲通過。但由於草案訂立當時,當局並沒有時間與北京方面討論,回歸後移交逃犯至內地的安排,所以一直存有漏洞。

葉劉淑儀以1998年張子強案為例,指當時政府有與北京溝通,如何定立雙向的移交逃犯協議,希望堵塞有關漏洞,但最近因兩地法制大有不同,導致討論未能取得好大的進展。

她又提及,移交逃犯協議多數需用上幾年時間作討論,但因時間不足而未能完成,最後亦因太多事情而未再提及,強調政府現行做法能堵塞有關漏洞,認為現時是有迫切性修例,亦樂見保安局提出解決方法。

對於法律顧問質疑,新安排毋須經立法會審議,會否違反基本法第64條,港府須對立法會負責的規定。葉劉淑儀則認為,修例沒有影響立法會的把關角色,因立法會仍然要審議草案。

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相信,法律角度上,律政司會就法律顧問的疑問作充份的回應及解釋。他說,現時的焦點是立法會有關的法案委員會盡快處理工作,而修例的出發點是處理台灣殺人案,以及堵塞漏洞。

他強調,政府樂意聽有建設性、實質可行的建議,亦會考慮可紓緩市民疑慮的建議,強調只要委員會展開工作,就可以展開有建設性的對話,集思廣益去討論,認為各界應務實看待事件。